2007年11月3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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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康一老人交通肇事导致老伴死亡
检察院人性化处理让“法也容情”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丁昌盛

  本报讯  为争几秒钟违章冒险过马路,永康的老俞驾驶电动车和一辆直行而来的摩托车相撞,老伴因此命归西天。在承受丧妻之痛的同时,老俞还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而被公安机关查处。而当此案移送到检察院后,检察官的人性化处理给了老俞最后的安慰。
  永康市象珠镇的老俞在当地的几家单位做清洁工,平时有空时还要到自家的田地里种点小菜。今年9月1日正好是星期六,老俞不用上班,便和老伴到田里务农。下午17点05分左右,两人收工回家,老俞骑着电动自行车,老伴则坐在后座。在骑到派溪吕村时,老俞想越过马路中间的双黄线过马路,不料和正直行而来的摩托车相撞,老伴当场飞了出去,躺在地上动弹不得。老俞立即将老伴送到医院抢救,但最终没有挽回老伴的性命。
  “如果多等几分钟,让其他车辆先过,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。”对此,老俞后悔不已。更让他不解的是,因为被认定应对这起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,老俞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查处。
  “死的是我自己的老伴,已经很后悔了,怎么还要定我的罪呢?”案件移送到永康市检察院,面对检察官的提审,老俞显得有些“愤怒”。老俞的遭遇引起了检察官的同情。怎么才能真正帮到他呢?一方面,检察官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,另一方面,一项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正在酝酿之中。
  经办检察官应蕾说,如果检察机关机械地就案办案,根据法律规定完全可以按交通肇事罪将老俞提起公诉,法律效果可以顺利实现。但那样的话对刚刚遭受丧妻之痛的老俞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,不够人道,社会效果不可能会好,往坏处说还可能引起反作用,让老俞对社会产生不满甚至仇视心理。
  再加上老俞已经64岁了,案发后有自首情节,死者又是他的老伴,最终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。得知这一消息后,老俞感激万分,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处理让老俞得到了些许安慰,同时也让他感受到法也是有情的。